福建龙岩上杭今年83岁的陈阿婆独居在老房子里,但不久前,小儿媳把她房内的电线切断,让陈阿婆的生活难以为继。
陈阿婆告诉调解小组,小儿子夫妻俩不仅把房子里的电线剪断了,还把热水器给拆除了,不让她使用。
陈阿婆的丈夫于2008年过世,膝下两儿一女,按照当地风俗,大儿子阿国和小儿子阿强分得家中房产和田地,赡养责任由两兄弟承担,女儿则凭心意看望。
阿强表示,此前兄弟俩就赡养母亲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但大哥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于是情急之下夫妻俩才断了电。
调解小组了解到,陈阿婆的丈夫去世后,她曾在老宅独居,也曾和阿强共同生活;阿国想带她走,却遭到了阻拦。
阿强称,母亲在自己家时,大哥没有承担过母亲的赡养费,同时拿出了一份2001年的家庭内部协议。
阿国称,自己并没有不管母亲,每月也都有将生活费给母亲。
临城司法所调解员周荣昌认为,兄弟俩其实都很关心母亲,但是缺乏沟通;考虑到两个儿子都要上班,同时要照顾独居老宅的母亲,因此建议兄弟俩以半个月为期,轮流照顾母亲。
正当双方分歧逐渐化解时,小儿媳突然提出质疑。
阿强道出了兄弟俩矛盾的症结。原来,2001年的家庭协议中,对于老宅门前的池塘及周边通道没有明晰归属,但是两个多月前,兄弟俩因此引发矛盾,闹到派出所时,陈阿婆向警方证实,池塘及周边通道归阿国所有,由此引发了小儿子夫妻俩的不满,因此断了母亲的水电,要求阿国将她接走。
调解员周荣昌认为,二十多年前,分家析产时没有将池塘及通道的归属明确在家庭协议中,导致现在兄弟俩各执一词,互诉母亲偏心。同时,调解员也对兄弟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调解员周荣昌建议,老大阿国先将母亲接到县城家中暂住,双方各自冷静一段时间。但陈阿婆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留在老宅,阿国则承诺会履行赡养义务,陈阿婆的女儿也表示会帮忙照看母亲。
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应以父母是否留下遗产、或者分到的数额多少来判定自己该尽多少赡养义务,我们也希望兄弟俩能够放下芥蒂,共同照顾赡养母亲,让陈阿婆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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