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胡先生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10月30日他在网上预订了一家酒店,12月5日酒店方以满房为由将订单撤销了,胡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与接受,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维权。
10月30日,胡先生通过同城旅行APP,以477元的价格预订了人民路步行街美铂轻奢酒店两晚的住宿,入住的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22日。12月6日,胡先生收到了短信,通知他酒店已经满房,没办法在预定时间入住,所以取消了订单。
正当胡先生准备选择预订其它酒店时,他突然发现,同样的房间、同样的酒店房源充足,只是房价从原先入住2天477元变成了986元。
随后胡先生致电同城旅行APP客服,对方的答复是第三方服务商出现了问题。
在电话中,同城旅行客服表示,对于退单后给胡先生造成的损失,他们平台愿意赔付200多元给胡先生。对此胡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因为临近入住时间,赔付的金额不足以重新预定合适的酒店。
在该起消费纠纷当中,各方属于何种法律关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戴振豪
酒店和网络平台系双方合作关系,酒店通过中间商在APP上进行相应的经营行为,从消费者角度看,酒店在APP上提供了相应的房源及价格,且消费者可以从APP上操作来订购房间,即意味着酒店在APP上的行为系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要约,而消费者在该APP下单并支付房款的行为,即意味着消费者与酒店之间成立了相应的合同关系。不论事后是因为酒店或者是中间商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都意味着酒店构成相应的违约行为。律师建议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纠纷时,应与酒店积极协商,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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