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日前,福州罗源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法院意外发现案涉房产已在出租。
法官上门腾房
意外发现案涉房产已出租
在这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林某城2021年作为担保人欠下了债务,2023年又牵涉两宗经济案件。执行人员表示,林某城涉及的50多万债务中,作为担保人的债务就有40多万,考虑其欠债金额较高,法院方面依法裁定拍卖房产抵债。但在强制腾房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个意外情况。
邱晟恩
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当时在腾房过程中有个男子自称是租户,说2019年就开始租在里面了。但是我们让他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他说拿不出来。当时考虑到因为他一家人住在里面,还有一个小孩子,所以也没有强制腾房。
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租客向执行人员出示了租赁合同,并表示自己都是以现金形式交付租金。执行人员表示,后续将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秉承善意执行理念
法院暂缓查封房产
考虑案涉房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执行人员决定暂缓采取查封措施。
从这之后的租金不能再付给林某城了,法院文书会给你一个账号,每个月汇到法院账户。法院会启动带租拍卖,你作为承租人有优先竞买权,你如果不买,别人买下来,说明他接受了这份租赁合同,后续租金你都付给新的买受人。
通过这个案件,执行人员也想给大家提个醒,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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