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未给职工交社保
福建泉州石狮的曹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2年入职通达集团石狮基地从事车间生产工作。而这家对外宣称是本地区规模最大的企业,竟有九年多时间都没给曹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让他心里特别不踏实。
曹先生
2012年2月到2021年6月没交,漏了117个月的社保没给我交,2021年7月才开始交的。
据了解,通达集团欠缴曹先生的社保金额共计119121.38元。曹先生反映,他曾多次要求通达集团补缴,对方都没有处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记者和曹先生也前往了通达集团的员工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拒绝回应此事,并让记者离开。
为了解决曹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也向石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了此事。
随后,记者便前往了石狮市社保中心,对方同样表示无法受理,他们只是经办部门。
人社局:税务局去催缴
税务局:人社局得先介入
为此,记者也找到了石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石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申报和征收属于税务部门的职能。因为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也就是说,石狮市税务局可以责令通达集团限期缴纳。
可是对于石狮市人社局的这一说法,石狮市税务局也有话说。
前提是他们要把数据传来,我们才有欠费追缴的职责,征收的职责。
石狮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指出,税务部门在征收前需要先核定补缴费额。同样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目前石狮市税务局还未收到人社部门传递的明细信息。
其实,在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问题上,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各自的职责分工是明确的:先由人社部门核定补缴费额,然后再把数据传输给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再进行费额征收。
但是根据记者调查发现,人社部门核定补缴费额需要企业确认,而这一环节也让行政催缴程序陷入了无以为继的境地。
曹先生说,他其实已经拿到了石狮市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补缴数据确认表,但石狮市税务局不认,只认通过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传输的数据。而石狮市社保中心回应,他们之所以还没通过平台传输数据,是因为还缺一个通达集团的盖章。
人社部门:得企业同意
曹先生:问题就是企业不同意
记者在曹先生手上的这份数据确认表上看到,的确有一栏“同意申报”的单位意见,社保中心表示,用人单位需要在这一栏上盖章签字,他们才能将这个补缴数据传输给税务部门。
可是曹先生认为,单位本来就不同意补缴,现在又要征得单位确认同意,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但是社保中心回应,办理流程就是这样,他们没有行政执法权督促企业签字。
面对目前的僵局,石狮市人社局方面则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
税务部门:
人社部门自行加设了“单位意见”要求
税务部门则认为,目前这个企业盖章签字是人社部门自己加设的,现在却甩锅给他们税务局。
如今,确认表上的这么一栏需要企业盖章签字的流程,俨然让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催缴程序成了一纸空谈。那么面对用人单位拒绝盖章签字的情况,谁来督促?谁来解决?当着记者的面,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踢起了皮球。
记者发现,实际上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得先明确这个数据确认表上要求加盖单位意见是否合理?对此,石狮市人社局也作出了回应。
记者走访多地了解数据确认表情况
石狮市人社局表示,一方面,缴纳社保属于申报制,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得确认缴纳基数和数额;而另一方面,这份数据确认表是统一表格,他们无法删改。对此,记者也走访了福州、三明等地人社部门了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记者也向福建省人社厅做了反馈。工作人员承诺会将情况反映给领导,希望能借此契机解决一下这涉及两个部门之间的问题。
目前由于通达集团迟迟未给补缴此前的社会保险费,曹先生已经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赔偿。
记者认为,为劳动者合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在放管服改革浪潮中,希望有关部门能增强跨部门协同能力,避免出现层层加码、互相推诿的情况, 让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口号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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