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做工时意外受伤
负责人拒不赔付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福建福清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开展了一次“八闽执行暖冬行动”。随即,执行人员驱车赶往了第一个执行点,准备拘传被执行人姚某。
执行人员介绍,申请人受雇于一家装修公司,他在做工时意外受伤,但负责人姚某却拒不赔偿,因此产生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根据生效判决,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姚某,应当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张某10万余元,但他始终不支付这笔赔偿款,无奈之下,张某就申请了强制执行。
遗憾的是,执行人员多次执行却未找到被执行人姚某。随后,执行人员联系上了姚某的妻子。
执行人员表示,后续他们还会对被执行人姚某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被法院依法拍卖
前夫却拒绝搬离
随后,执行人员马上驱车赶往第二个执行点。
原来,在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房产此前已经被法院依法拍卖,结果其前夫林某却占着房产拒不搬离。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福清法院对案涉房产依法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
执行现场,法官将案涉房产向买受人进行了交付。
执行人员表示,房产交付成功后,他们就可以将拍卖所得款支付给申请人,这起案件就顺利执结。
交通事故致申请人三级伤残
40多万赔偿款未履行到位
接着,执行人员又马上前往福清上迳镇洋中村,准备拘传被执行人何某。
原来,2011年9月1日,申请人黄某珠被何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执行人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福清法院判决何某应当赔偿黄某珠44万余元。
申请人的家属表示,申请人黄某珠的伤情后来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不仅无法工作,巨额医疗费同时还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付义务,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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