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3万元“团购费”
和1万元“诚意金”
却发现不算在总房款里
也根本没有享受到优惠
近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晨报居周刊帮办热线17351340796反映,购房前,他在销售人员指引下交了3万元的“团购费”和1万元的“诚意金”,但当签订购房合同时,陈先生却发现预交的4万元并未包含在总房款内,他觉得开发商进行虚假促销,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2020年6月,刘先生看中鼓楼区德信·君宸的一套34.2㎡公寓房,置业经理孟某、置业顾问闫某告诉他,提前支付“团购费”,交三万抵五万。刘先生接受了这一建议,支付了3万元的“团购费”和1万元的“诚意金”,并收到两张收据,收据盖章为 “徐州风林火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当天刘先生又交了两万元,是由德翼置业的财务人员收取。“诚意金未抵总房款,团购费也未抵总房款。”刘先生说。
2020年12月份小区上房后刘先生陆续见到了许多业主,并向他们打听“团购费”和房屋总价的问题,其他业主们都说买房时没交“团购费”并且房子价格比刘先生购买的还要低。
那么,这4万元到底哪去了?“徐州风林火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什么公司?刘先生想要一个解释。
记者致电德信·君宸项目售楼处,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项目团队进行过多次更换,2020年的置业顾问多数已经离职。售楼处方面表示并不清楚“风林火山”是哪家公司。
记者发现,自2020年以来,德信·君宸通过分销渠道发布过多次促销信息,推出的多是34.2平方米的公寓,且总价未超过30万元。
江苏苏大律师事务所刘梦林律师说:这种问题时有发生,关键看中介公司有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没有和购房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如果什么也没有,只是采取一种虚构或者虚假的方式收取了这些所谓的团购费、诚意金等,并且在房价当中没有显示的,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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