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凌晨6时14分,在驾鹤路与鱼峰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导致现场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公共视频画面)
从道路公共视频看,电动车是在鱼峰路南往北方向上闯红灯进入路口,随后在路口中央被从驾鹤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而来的粉红色新能源汽车撞飞,电动车驾驶人摔翻在地,电动车零部件散落一地。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由于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民警依法认定其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新能源汽车因行经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其驾驶人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同样是1月5日,早上8时11分左右,在荣军路三柳大院门前路段,一辆电动车在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蓝色的新能源小汽车撞翻,电动车驾驶人直接摔到地面上。所幸该驾驶人迅速爬了起来,身体无大碍。
(公共视频画面)
(公共视频画面)
电动自行车本身启动速度快、车辆稳定性能差,一些电动车驾驶人误以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好控制,于是为了方便,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逆行等。殊不知,电动车在闯红灯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发生正面碰撞事故。
1
驾驶电动自行车前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2
驾驶电动车应当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3
横穿道路时,要经过街设施通行,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经斑马线下车推行;
4
途经路口时,应当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不抢;
5
在转弯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周边车况、路况,注意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直行的车辆在行经岔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互相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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