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节目组曾报道,有广州街坊全款购买的车位,过去近半年的时间了,开发商既不让网签也不退款,理由是,开发商认为是他们授权的代理商违规销售车位,但是业主们要求公示授权车位清单,也遭到开发商拒绝,这是什么操作?
广州天河区天健·上城阳光花园业主 熊女士:当时我们就相信了他,以为他是天健地产公司委托的家好月圆公司的(销售人员),我就相信这个就过来交了全款。
业主熊女士表示,她向开发商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权代理商广州家好月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手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并付了全款,但等了几个月,一直没有安排网签,当业主们再次向代理商了解情况时,发现对方竟然人去楼空。
广州天河区天健·上城阳光花园业主 赵先生:一直没有落实网签的问题,也没有给我们正式的合同,所以我们就感到有点问题,第二次来的时候发现这个销售公司已经人去楼空。
广州天河区天健·上城阳光花园业主 熊女士:我就在业主群里发,一发这个消息,吓一跳不只我1户,有17户这样的。
找不到代理商,无奈之下,当时业主只能找开发商,但开发商竟然说,代理商是违规售卖车位。但是,代理商随后发布声明表示,他们是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车位清单进行销售,销售过程合法合规。
广州天河区天健·上城阳光花园业主 熊女士:找开发商,他说他(代理商)是违规销售给你们车位。我没收到你的钱,你们再去查找家好月圆(公司)把款追回来。
开发商和代理商各执一词 ,那究竟谁的说法才正确,当业主要求开发商公开销售车位的清单时,对方竟然表示要保密。
业主VS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方小姐:
我们要求你们把我们车主购买的车位在不在(开发商与代理商)合同里面,你要告诉我们,把这个公示出来。
(是这样的 我跟您说一下,因为那个合同本身是有保密协议的,所以我们就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是没办法就直接公布出来)
无奈之下,业主只能向广州市住建局反映情况,住建局表示,车位网签或退款属合同履行的民事纠纷,如企业未约定执行,业主们应循司法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有律师表示,开发商与业主已经成立了事实上的购买车位合同关系,应该履行相关责任,同时,开发商拒绝披露车位清单也涉嫌侵犯了业主们知情权。
律师 廖建勋:很显然业主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开发商不进行披露也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如果权益受到损伤,他有几种方式进行维权:第一,他可以向房地产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投诉,要求进行调查,为什么不给消费者来进行网签;第二,消费者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提出调解申请,由消协介入调解双方的矛盾;第三,如果调解不成,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来 源 | 经视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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