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
贵阳的黄女士反映
她在家帮别人带了半年的孩子
孩子的父母原本承诺
每月给她4000元钱的工资
可是孩子带大了 工资却始终拿不到
最近 黄女士再次联系到了我们
她说 法院都已经判了
让对方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可这两人却消失得更彻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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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癌症中期了,还欺负我” 贵阳女子哭诉帮人带孩子,没想到摊上这事…
【新闻回顾】
黄女士:就是为了情分才答应给她带孩子,她现在不给我钱,我现在心情特别烦躁,因为我本来就是个病人,我从初期转到中期癌症,每个月都要吃一百多颗药。
黄女士告诉记者
孩子的母亲理应支付她
共计24000元的劳动报酬
随后 记者拨打了孩子母亲的电话号码
对方表示自己生活困难
无法一次性支付这笔钱
黄女士告诉记者
上一次采访后
她就将孩子的父母起诉到了南明区人民法院
根据法院5月5号的判决书可以看到
黄女士提供了《百姓关注》采访视频
支付宝验证截图 孩子母亲的生产记录
夫妇二人的结婚证等一系列证据给人民法院
而被告夫妻二人并未出庭
也未提交证据
最终 经过事实认定
法院判决 孩子的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黄女士劳动报酬20000元及利息
如果未按照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黄女士:官司是打赢了,开庭的的时候被告没出庭,打了之后他就说判决书的法官都是两个星期左右下。5月几号打了官司,到现在已经是7月份了,一点音讯都没得。
黄女士说
孩子父母对此事采取的是消极回避的态度
该付的钱也始终没有付
目前 黄女士的病情越来越严重
早已无力支持自己的医药费
黄女士:我现在就要求赶快把之钱给我,我没有钱买药,我一个月就是2700元药钱。
黄女士说
孩子母亲早就更换了电话号码
目前 她也只有孩子父亲的联系方式
随后 记者尝试
拨打了孩子的父亲小周的电话
却无法拨通
那么 黄女士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记者咨询了律师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这位求助者收到的是一份终审判决书。终审判决书在送达双方后就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拒不履行这一份判决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程庚表示 强制执行过程中
可以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不动产
也可以将二人列为失信人
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 律师 程庚:但是这个的前提就是她在申请执行的时候,要确认这个判决是已经处于送达、发生法律效力的状态,她可以到判决所在的法院,复制一下他们送达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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