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黑龙江大庆市民刘先生在点餐时发现一件怪事:在东风新村世纪广场同一间小屋内竟注册了8家外卖店,而且,其中,有5家店共用
那么,这种“一址多店”“一照多店”的情况是否合规呢?3月22日上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同一地址惊现外卖“矩阵”
据刘先生讲,3月21日,他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搜索美食时发现有几家名字各异、菜品大相径庭的外卖店,营业执照信息竟然完全相同,经营地址竟然都是“萨尔图区新村世纪广场H3栋2层37室”。
“本来想多挑挑,无意间发现几家外卖店地址重合,起初以为是巧合,结果一看执照,感觉是同一家在卖不同的东西,这也太奇怪了。”刘先生向烛火新闻记者讲述他的发现。
记者随即在美团外卖平台输入刘先生提供的地址,筛选出8家不同名称的外卖店。经过仔细比对,这8家店铺的营业执照地址信息完全一致,经营地址均显示为“萨尔图区新村世纪广场H3栋2层37室”。
从店铺页面来看,这些店铺涵盖了熏酱、火锅、水煮鱼等多个品类,从“肘子棒骨熏酱”到“麻辣毛肚肥肠锅”,再到“水煮肉片水煮鱼”,让人很难想象它们出自同一经营主体。
一间小屋竟成“中央厨房”
记者按照平台上的地址实地走访,发现这8家店铺均开设在一名为“金林美食城”的店铺内。
记者看到,小屋空间不大,摆放着各种烹饪设备和食材,用餐盒盛好的米饭堆放在桌面上。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狭小的屋子被隔成5个部分,除摆放灶台的厨房外,还有4间隔断门口处分别写着“出餐口”。
调查发现,看似普通的一间小屋,竟充当着8家外卖店的“中央厨房”。
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这8家外卖店中,有5家共用一个名为“金林美食城”的营业执照,另外3家外卖店在线上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不相符。其中,在美团线上显示的店铺名是“锡林格勒牛排羊排·羊蝎子锅”,但商家资质信息却显示为“搂宝麻辣香锅店”;美团店铺为“内蒙羊排·羊蝎子·牛骨锅”,商家资质信息是“瑞发扒肉馆”;另一家名为“麻辣鲜生水煮肉片·水煮鱼·筋头巴脑锅”的美团店铺,商家资质信息则是“袁亮水煮鱼店”。
同一地址、同一营业执照开设多家不同名字外卖店的行为是否合规?
对此,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通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且“一照一址”是基本原则。尽管部分地区推行“一照多址”,但有着严格条件限制。
另外,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这种共用执照的情况,难以保证各店均合规经营。
客服回复:档口形式允许
那么,美团外卖平台又是否允许商家存在这种情况呢?对此,记者与美团平台客服进行了沟通。
美团客服表示,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一址多店,也不允许商家使用一个营业执照开多家店铺,具体情况会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经核实后,美团客服与记者取得联系称该商家经营地注册的是美食城,就是档口形式,这种情况下,多个外卖商家使用一个地址和营业执照的情况,平台是允许的。
针对客服的说法,刘先生认为,根据美团外卖的相关规则,同一线下门店在平台只允许开设一个线上门店,禁止连锁商户用同一线下门店信息,重复申请线上外卖门店。如果被平台发现存在一址多店的情况,平台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将多余的线上门店下线,并可能对相关商户给予置休处罚等。
对此,一外卖店老板则表示,如果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址多店”,比如在一些允许个体工商户“一址多店”的地区,商户按照当地政策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且能够向美团外卖平台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资质信息,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能在美团外卖平台开设多个店铺,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和审核流程。
建议平台加强审核
刘先生称,外卖平台作为连接商家和消费者的桥梁,按照正常流程,平台应严格审核商家提交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这些共用执照的外卖店能够顺利上线,说明平台的审核机制形同虚设,部分平台为了追求商家数量和市场份额,在审核时往往走过场,对一些明显的异常情况视而不见,甚至有些平台在收取商家一定费用后,对违规行为采取放任态度,导致违规商家有机可乘。
此外,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大多数消费者在点餐时,往往更关注菜品的价格、口味和评价,很少会去仔细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资质信息。
即使发现了问题,很多消费者也不知道如何维权,或者觉得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放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商家的行为。
记者已将此事反映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等待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反馈相关信息。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