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
江南君对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新城南苑小区
外围停车场超标收费一事进行了报道
该新闻经网络平台发布后
迅速登上本地“热榜”
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留言
“不用解释,这就是乱收费!”
最新消息来了!
涉事的和丰物业公司被发现
连续5天错收停车费
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和丰物业改正
并立即退还多收价款
洪先生5月15日、17日在丰和新城收费停车场两次遇超标收费,是停车系统故障所致的巧合误收,还是涉事物业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在此期间,其他入场停车车主是否被多收钱,涉事物业公司是否主动退费?记者为此一追到底。
丰和新城收费停车场位于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丰和新城社区,由南昌市和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物业”)管理经营。其停车收费系统“云停车平台”服务,购自第三方公司云停智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核实此前物业公司所称的“系统故障所致错收”问题,记者连日多次去电云停智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5月30日上午,记者走访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查阅和丰物业今年1月至5月有关消费投诉记录,并无超收停车费消费投诉。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跟随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凤凰洲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和丰物业办公室,调取丰和新城南苑小区外围停车场在5月15日至17日期间的收费流水情况。
据和丰物业提供的银行流水清单显示,洪先生5月15日、17日在丰和新城收费停车场两次遇超标收费并非单一事件。同日出入此停车场的其他车主也存在被超标收费情况。同时,和丰物业自查出共有5天系统错收停车费。除了5月15日和17日,还有5月13日、14日、16日也存在少收、超收停车费问题。
5月31日,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向和丰物业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和丰物业在5月13日至17日期间,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和丰物业改正,立即退还多收价款,按公示价格收费。
次日,记者再次走访涉事停车场,发现丰和新城社区外围停车场4个出口均已在明显位置张贴退费告示。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车主:注意查看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车主通常可以在停车场入口处先看清收费标准后再决定是否停车;注意区分收费方式和封顶标准,区分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尽量选择到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
在此,江南都市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未公示收费标准、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请留存好交费票据、电子交费截屏等相关证据材料,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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