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夫妇按揭购买了南宁市江南区仁和路一小区的一套精装房,因为断供,夫妻俩被银行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夫妇要支付本金、利息等共计52.5万余元给银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即便知道自己的房屋将被法院司法拍卖,刘某夫妇依然消极对待。最终,该套房屋被冯某以78万余元的价格成功拍下。
▲刘某夫妇将开发商配备的抽油烟机、燃气灶拆走。本文图片均由法院提供
刘某夫妇申请搬离房屋内的物品,法院同意,但要求他们不得擅自拆走或损坏门窗、墙体、地面及固定装修、装饰,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刘某也在承诺书上签了字。
当涉案房屋已过户到冯某名下,准备移交时,执行干警却发现刘某夫妇违反承诺,对涉案房屋进行了不同程度破坏。
开发商配备的抽油烟机、玄关柜子、吊顶均被拆走,房屋的插座、开关通通被破坏,墙内电线被拔出,连卧室及卫生间的门都被卸下了。
原来,刘某夫妇不满房屋被拍卖,在腾房时有意损坏涉案房屋内的装修装饰,阻碍法院的执行进程。对此行为,他们称法院拍卖的是房屋主体,破坏固定装饰装修的行为与法院无关。
冯某向法院申请赔偿,要求从刘某夫妇拍卖所得执行款中扣除赔偿金以补偿损失。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夫妇,要求两人限期内恢复房屋原状,但两人不理不睬。
于是,法院委托第三方对被损坏房屋进行评估,并依法向刘某夫妇送达《房屋受损鉴定报告》。经过合议庭合议,法院决定从拍卖房屋剩余价款中扣除3.13万元,赔偿给冯某。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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