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底,小朱在杭州找了一份工作,已经过了约定的试用期,该转正了。前几天他收到部门领导的消息,给了他三个选择,包括解除工作关系或者降低薪资,他无法接受。
小朱去年大学毕业,在浙江豪博科技有限公司找了份工作,担任电子工程师。他说自己手上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录用通知书,上面写的入职时间是去年9月26号,后面的“1”,应该是多打了。
转正后税前工资级为28级,七千多块钱,试用期3个月。
小朱:12月26号(截止),今天是1月31号,按理来说我都转正一个多月了。

小朱说,春节放假前公司让他填了转正申请表,他填完后当天就上交了。1月29号,小朱的部门领导给他发消息,认为他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跟面试预期相差较大,转正还需要考察,并给了他三个选择:一是解除工作关系,二是延期试用一个月,三是转正后薪资调整到26级。
小朱:我看待,他就是说公司的经济效益不好,他就是想借机裁员,因为跟我同一期的人,也没有遇到这种事情。

浙江豪博科技有限公司 王主管:面试是一个状态,跟他当时给我提供的东西是一个状态,可能我们又有一个资料的问题,时间上确实很慢,跟我预估的他这个程度,不应该是这个程度。

浙江豪博科技有限公司 王主管:因为他们同期有两三个同事同时进来的,他们水平都差不多,但我是什么概念呢?他是在我面试的时候给我提供过资料的,提供过这个行业的资料,我一看这个状态还可以的。他有这种基础,那他有这个基础就比较好办,我相应的工资、薪资都可以往上提一点,但实际上这个反差稍微有点偏大。

王主管说,在走转正流程的过程当中,他觉得小朱前后有些反差,于是就给小朱发了那条消息。
浙江豪博科技有限公司 王主管:因为转正的过程中,我作为部门领导,我要签署的,会签署你工资的变动的,如果表现良好那我可以往上提的。
记者:他怀疑是不是要裁员,以这种方式变相裁员?
浙江豪博科技有限公司 王主管:裁员有什么意义?对我们而言,我们今年的项目,新增的程度,对研发的需求还是很多很多的,说白了我培养他三个月,我又把他“干掉”,有什么意义?

小朱表示,如果王主管真的认为自己工作能力有问题,应该拿出书面材料。在他看来,自己工作兢兢业业,王主管之前提出的三个选择,他全都没办法接受。现在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他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合同的协议,并对他进行赔偿。王主管表示,他这里只管研发,后续的处理要跟人事部门沟通,不过公司人事部门在湖州安吉。记者电话联系了一位人事工作人员,因为信号原因无法听清,记者通过短信,把小朱的要求发了过去。对方回复,小朱反映的情况不实,他们会跟小朱继续协商,在国家法律框架范围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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