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女士住在浙江金华,说是在一个中介业务员的介绍下,到杭州买房子,签合同的时候发现不对劲。
楚女士:“不认识,一个电话打给我,叫我到义乌有一个酒店,开一个什么科技活动,我说是不是推销东西,她说不是,说来还有礼物送。”

楚女士去听了之后,才知道是卖房子的。当时她交了三百块钱,说是可以抵两万房款。10月29号,她在统一组织下,从金华来到杭州。
楚女士:“大巴车一车人都到这里来了,到这个湖滨居售楼中心。”
记者:“谁把你带过来的?”
楚女士:“那个女的,那个业务员,小陆。”

楚女士说,看了样板房, 觉得还可以,试探性地找业务员问了价格。
楚女士:“那个女的说158万,你们买的话还有个包租,车上已经说了,八万一年,可以租十年,两年也可以,我们四个人,都说我们要租十年,说就是八十万,可以抵房款。”
楚女士的理解是,七十八万就能买到杭州的一套公寓,说是在对方的催促下,签了定金合同,分几笔转了定金,一共二十万。

楚女士:“(回家)老公一看合同不对,怎么会是私人的,钱是打给私人,这个合同怎么签起来的,又没有房地产公司,又是私人。”
楚女士手里这份定金合同,写着房子在浙大森林D3幢,出让方写的是个人,房款是一百六十万,要求在11月5号前,到浙大森林综合服务大厅与甲方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丈夫这么一提醒,楚女士心里也犯了嘀咕。楚女士:“说反正二十万给他了,没办法过来看一下,11月7日我们过来的,他们来接的,说本来一次性交,已经有二十万了,再交五十八万就可以,他们就说没有这个说法。(诉求)是他们把定金给我。”

记者:“愿意接受采访吗?”
杭州湖滨居营销中心 工作人员:“不愿意,不愿意,这是我们个人的东西,为什么要拍?”
楚女士:“但是我们没法解决。”
杭州湖滨居营销中心 工作人员:“你可以找警察,为什么找黄金眼?”

楚女士只有那位中介业务员小陆的微信,现场拨打语音电话,无法接通。楚女士给记者听了一段录音,说是在来杭州的大巴车上录的。
楚女士提供的录音:“如果你同意,那我们签十年,我们可以把八十万先给你,这个房子一百七十万打个比方,我把八十万给你,你再给我九十万就可以了,你贷款七十万,就这样。愿意愿意。”
楚女士说,之前自己手里还有一段更清楚的录音,来签合同的时候,放给售楼处的人听过。
楚女士:“他们听了录音,确实是有,第一次听没删,第二次,说再听一下,删掉了。”

现场,双方都报了警。经过民警协调,湖滨居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同意坐下来沟通,但仍然不同意接受采访。工作人员的意思是,楚女士是分销、也就是中介小陆带来的,她本人也是看过房子,认可价格才签了定金合同。售楼处的政策是两年十六万包租,写进了认购流转单,楚女士也签了字。对于录音里的情况,她去问过中介小陆,对方说当时只是打了个比方,没有直接承诺过,他们这边也没删过什么录音。至于房子,是纯新房走了二手流程,房子转到了股东个人名下,也就是定金合同上这个名字,他们公司是帮那位股东做代理销售的。楚女士后来告诉记者,对方要扣八万定金,她没接受,双方还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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