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拖欠银行贷款290万元的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在2015年至2016年间,被执行人泉州某公司自愿以名下的3间店面作为抵押,为三笔共计29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能偿还借款,申请人方面便向丰泽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表示,由于被执行人方面未主动配合执行,他们准备对抵押的三个店面进行强制评估,为后续的拍卖做准备。
现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执行人员明确向其表示,要通知店面占有使用者,限期将店内的物品腾空。
随后,执行人员又完成了对剩余两间店面的现场评估工作。
丰泽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曾彩婷
评估报告出来后,我们会依法向被执行人进行送达,如果现场租户有意向购买这个标的,我们也会对租户进行一个通知。如果双方对评估报告都没有异议的话,我们会将这个标的挂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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