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的阿建2021年9月参加公司团建活动后,突感不适,最后被诊断为脑出血。于是,他与公司方因相关的赔偿事宜发生了纠纷。
来自漳浦的阿建,曾是厦门一个电子厂项目负责人。2021年9月,阿建在团建活动中参加接力跑步,结束后自行到休息区休息。同事发现其出现呕吐情况,立即将他送医。经医生诊断,阿建右侧尾状头出血破入脑内,非创伤性脑内血肿。之后阿健的记忆就不如从前了,生活还无法自理。
阿建在家中排行老二,至今未婚,弟弟和大哥各自成家,都在外地工作。如今阿建生病后,所有的照料工作都压到母亲身上。家人希望公司方在医疗费上给予补助,并提出了补偿要求。
阿建的弟弟 阿峰
他有进行过两次手术,28万元左右,自费部分是6.3万元左右。就请求公司在这方面能够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律人士:公司方应负部分责任
2021年11月,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阿建是在下班时间自愿原则参加公司组织的跑步活动,期间突发疾病送医治疗,且送医后治疗好转办理出院。此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决定不予认定工伤。
律师 陈永辉
可以侧面跟公司协商,是不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多付几个月,或者说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再给劳动者提供依法福利待遇的情况下,以人道主义的角度多支付他一些。
公司方代表认为,阿建生病后,公司已经给予阿建家庭许多支持:扣除医保部分,垫付了医药费4.2万元,还募捐了3万多元用于阿建在医院的护工、饮食等零碎费用。
公司方认为阿建方提出的数十万赔偿要求无法满足,建议可以阿建走诉讼渠道。
调解员建议,公司方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多考虑。
一番沟通之下,公司提出,若是阿建不再返岗,可以做一些离职补偿。最终公司方一次性补偿阿建医药费、营养费、离职费共计10万元,双方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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