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民李女士向我们栏目反映,她在今年7月24日,与一家名叫“因你而嫁”的婚纱礼服馆签订了婚纱租赁合同,当时双方约定订单总金额2280元。过了一段时间,李女士却表示,她不想继续租赁婚纱,希望商家能退还她前期交付的定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女士告诉记者,前期商家收取了她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的定金,这一做法不符合相关法规,侵犯到了她个人权益,因此她希望商家能够退款。
于是,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了这家婚纱店,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双方是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婚纱租赁合同,向李女士收取的为预付款项,并非定金。如今李女士由于个人主观意愿,希望退款,他们无法接受。
随后,记者从滨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了解到,前期工作人员已经对当事双方进行过调解,但是没有成功,目前他们对合同部分条款存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最终,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李女士表示后续她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通过法律途径,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双方之间签订的这份合同,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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