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沂市读者郭女士
致电“急难愁盼 徐报帮办”
热线68886888反映
2018年
她在新沂市汉美购物中心
汉锦学堂交2980元
给孩子报名学习轮滑
但孩子因身体原因一节课都没有上
她与对方协商退费至今无果
郭女士介绍,她有两个孩子。2018年,大宝6岁多,二宝2岁多。当年9月份,郭女士在新沂市汉美购物中心汉锦学堂交了100元,在学堂里一家名叫“明星”的轮滑馆给大宝报了6节试滑课,上了三四节课后,郭女士觉得效果还不错,正好当时轮滑馆推出优惠活动,她就花2980元给大宝报了一年课程,当时钱交给了汉锦学堂。
“后来轮滑课上课地点更换了,6节试滑课还没上完,大宝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愿意去上了。”郭女士说,既然孩子不愿意上也不能勉强,她就找到汉锦学堂,说明情况,因一节正式课都没上,是否能协商退费。但对方不同意退费,说可以延期,建议等郭女士二宝大一些后,转给二宝学习。
2021年11月份,二宝四五岁了,郭女士带着二宝来学轮滑,没想到二宝胆子小,无法上课。“两个孩子都不能学,交了2980元,一节课都没上。而且当初收费的汉锦学堂也不存在了,我找到轮滑馆负责人协商退费,但是他们不同意。”郭女士说,从交费到现在快4年了,即使扣点费用也能行,但一分不退让人难以接受。
根据郭女士提供的手机号
6月10日上午
记者联系到汉美购物中心
曾代管过这家轮滑馆的
工作人员朱女士
据朱女士介绍,汉锦学堂是培训机构,轮滑馆是该机构内的一个商家,当时汉锦学堂统一收费,再返给加入的商家。目前汉锦学堂已经不存在近二年了,这家轮滑馆和他们的合同也在今年3月份到期,轮滑馆换地方经营了。接到郭女士的反映后,朱女士对接了轮滑馆的负责人,督促负责人根据郭女士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但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郭女士提供的手机号,记者拨打了轮滑馆一位负责人闫先生的电话,闫先生说,之前的运营模式是汉锦学堂代收费,再返给商家70%的费用,但汉锦学堂于2020年倒闭了。郭女士是去年才来找轮滑馆的,轮滑馆才知道这件事。
对于郭女士想退费的要求,闫先生称,机构只返给他们70%的报名费用,而且轮滑馆还提供了一套装备,轮滑馆还是几个人共同开办的,按照当初的约定,从报名到现在都快4年了,退费的要求较难满足。
对此事的处理原则
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
张玉龙律师
从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消费者单方解除合同后,经营者是否应当退费以及退费数额如何确定?
第二,收取费用的汉锦学堂是否可以免责?收到70%费用的轮滑馆承担什么责任?
关于第一个问题,消费者因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平原则予以处理。如果合同约定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了经营者的义务,属于无效约定,对于消费者没有约束力,仍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处理退费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虽然汉锦学堂不在了,但开办人或投资人是否履行了法律程序,是否清理了债权债务,如果没有履行法律程序,没有清理债权债务,开办人或投资人仍然不能免责。
轮滑馆收取70%的费用,可以在收取费用的范围内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至于退还多少,如前所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如果合同约定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了经营者的义务,属于无效约定,对于消费者没有约束力,仍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予以处理退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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