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2020年在朋友的朋友介绍下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保险理财,目前已经存了10万元,可上周,郑先生想要取出钱时,却被人寿公司告知只能取回6.2万元,违约金3.8万元。郑先生质疑,为什么要扣违约金,购买时并没有告知,但是中国人寿回复,这是规定。
郑先生是一位兵哥哥,2020年回莆田家中探亲时,他打算把钱存到银行,但是他朋友的朋友知道后,对他说,可以购买中国人寿的一款保险,是理财型的,比银行利率高,自己在人寿上班也有买,而且可以随时退保,条件自由。
郑先生说,既然比银行利息高,又是朋友的朋友介绍,出于信任,就同意了。当时买保险时,没有材料,也没有合同,对方介绍后就直接在他的手机上帮着买了,一年交5万元,一共需要交5年。买完后,郑先生就回部队了,一年后,2021年回家探亲时,他才收到这份保险的合同。郑先生说,当时也没看这份合同,丢在家中,探亲结束后,就又回部队了。
三剑客注意到,郑先生手上的合同落款是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郑先生买的保险叫做 “国寿鑫福临门年金保险”,每年需要存5万元。郑先生说,第二年的保险费是自动划走的。今年到了第三年交费的时候,郑先生想要把钱拿回来,但是去办理手续时,却被告之10万元只能取出6.2万元。
郑先生说,自己买这份年金保险至今,从没人说过中途退保需要支付违约金,不然自己肯定会选择把钱存在银行的,如今平白无故要扣款3.8万元,他向人寿公司提出,希望他们可以和销售人员再核对下。但是人寿公司回复,当时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也许销售人员当时存在诱导行为,但是也很难调查。
郑先生质疑,自己买的这份保险,收益如何、规则如何,当时全靠人寿销售人员介绍,合同是一年后给他的,这几万元的违约金不应该收取。
5月23日,三剑客对接中国人寿客服,对方记录后表示,会转交给相关部门跟进。24日早上,三剑客接到人寿方面的电话,对方表示,将约郑先生当面了解情况,然后再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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