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海南椰树集团的广告
又双叒引起争议了
为啥又呢
去年椰树集团因发布类似广告
被行政处罚40万元
今年再起争议的广告
只改了去年的8个字
咱们对比着去年的
《处罚决定书》好好看看!
去年广告两项违法
被罚款40万元
2021年3月
椰树集团官方微博发布招聘广告
“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
注意!
在广告图样顶部还有:“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
2021年4月30日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认定此为违法广告
处行政罚款40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
《处罚决定书》发现
处罚依据有俩👇
一是宣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传递拜金的低俗婚恋观,误导社会价值导向,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了《广告法》,构成“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罚款38万元。
二是:当事人为介绍企业及产品,利用互联网发布“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等广告内容时,未表明颁发荣誉证书的机构、使用的统计资料出处、荣誉证书的获奖期限等,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罚款2万元。
▲2021年4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截图。
去年被罚违法广告
删改几个字继续发
再看今年4月12日发布的广告
改动👉 “肯定有美女帅哥追”改为“有前途、能致富”
保留👉 “中国饮料十强企业”“连续12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椰树椰汁是中国名牌,我从小喝到大”等内容。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进一步调查发现
椰树集团曾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饮料工业十强”证书。
但该证书颁发于23年前
还提交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
该证书颁发于16年前
且有效期为3年
1999年6月15日
椰树集团被评为“中国饮料十强企业”
2006年9月
被评为“椰树牌椰汁是中国名牌产品”
有效期为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
专家质疑
用过期荣誉开展宣传涉嫌违法
使用23年前获得的“十强企业”荣誉称号,且不在广告中明示这项称号的来源和具体时间,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因为23年过去,市场环境、市场份额、消费结构乃至企业产品线都不一样了,这项称号和企业现在的市场地位、实力是否相称?所以广告应该更严谨,要明示这一荣誉称号的颁发单位、获得时间。
而“中国名牌”这一荣誉有明确的有效期,是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也就是说,这一荣誉只在这3年内有效,也只能在这3年内使用。现在已经过去了16年,还拿这荣誉在广告中宣传,且不明示该荣誉的获得时间和有效期。
杜东为认为,海南椰树集团新发布的这则广告涉嫌违法,建议及时主动改正。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