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福州的邱先生向《维权超给力》报料,自己被德雕装饰公司坑惨了,签合同前口口声声称三个月就能完工,但如今已经过去一年多,全屋装修只完成了七八成。目前,他们全家都要在外面租房住,每个月损失的钱不计其数。
如今距离完工还差很远(图片由邱先生提供)
2020年,邱先生在晋安区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新房,房屋总面积89平米。由于平时工作繁忙,他选择福州德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包工包料(部分)的方式进行全屋装修,装修总价为148000元。
开工前已交款84000(图片由邱先生提供)
2020年12月30日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当天,邱先生转账46000元作为定金与设计师设计费用。2021年3月25日,邱先生再次转账38000元作为首期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工期为120天,但如今一年多过去了,装修还是没有完工。
合同约定工期120天(图片由邱先生提供)
开工后,邱先生向公司申请换过一次项目经理,可自从第二位项目经理接手后,邱先生发现,工期开始变得缓慢。
邱先生随后多次向德雕装饰反映装修进度缓慢,但对方一直以公司内部正在协调为由来搪塞。“工程部推设计部,设计部又推工程部,难道公司制度混乱就要消费者买单吗?”
邱先生多次反映无果
2021年8月份,邱先生再次交付了59200元工程款,目前仅剩14800的尾款还没付,但对方仅完成了总工程的70%,包括衣柜、墙漆、浴室柜、金刚板等多项内容未完成。邱先生表示,如今他一家租住在外面,每个月光租金就要花掉好几千,这些损失该如何弥补?
随后987记者小马联系到德雕装饰公司总裁办助理刘先生。他表示自己去年七月份刚刚入职,并不清楚之前是什么问题导致工期延误。他接手后,由于邱先生对衣柜样式不满意耽误了一些时间,加上年底家具工厂的工人放假,今年又碰上了疫情,所以工期耽误比较久。
刘先生表示自己正在隔离,4月19日解除隔离后会召集工程总监、设计师、项目经理等人,与邱先生一起到公司,将事情落实。
至于赔偿问题,刘先生坦言超过工期的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天数,该怎么赔怎么赔,但国家明确规定无法施工的,还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施工的,不能计算在内,双方如果有疑义可以再进行协商。
对此回应邱先生表示不太满意,因为根据合同上约定,超期部分按天计算每天赔付给乙方总款项千分之一的赔偿款,排除周末每月大概有3200元左右。如果对方再以各种理由扣除其他的天数,那根本不足以弥补他一家每月在外租房的租金与各种额外花销。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认为,双方合同一旦确立就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尽管甲方认为排除周六周日有点不合常理,但还是应该最大程度去信守合同所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所以邱先生如果认为自己的实际损失金额远大于对方应赔付的违约金,且这些损失都是由于装修延期导致的必要花销,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目前,双方仍在僵持。后续情况,《维权超给力》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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