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有业主报料,说自己小区多年来一直未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只能用临电,每年夏季用电高峰天天都断电。
有业主曾经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却被开发商断水断电,究竟是怎么回事?
杨先生2015年入住阳江阳东区的五谷小区,8年过去了,小区内仍是临时用电。
阳江市阳东区五谷小区业主 杨先生:
“我刚入住的时候,这里只有30户人,现在户数越来越多了,那个变压器已承受不起,它已经烧了两、三次了,我们小区是经常无电的。”
去年,杨先生作为业主代表将开发商告上法院,称对方没有履行当初购房合同上正式供电的交付条件。
阳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要支付杨先生基础设备未达使用条件的违约金2万8千余元;开发商后来上诉,二审判决显示,违约金变成了3000元。
阳江市阳东区五谷小区业主 杨先生:
“说我赢了,实际是我输了,我宁愿他不要赔钱给我,我想开发商给我们安装变压器啊,我给律师费和诉讼费都不止3000元,法院确认开发商未完成基础设施,要赔3000元给我,但之后就要断了我的水和电。”
二审判决出来后,杨先生发现自家的电表和水表被封了起来,上面盖着开发商的章。
开发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阳江市同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开桐:
“法院判决说,不能达到正式用电的使用要求,到时候有用水用电,都会出现安全隐患,如果我们公司未达到标准,还给他使用的话,电死了人,我们公司负责不起,就是这样所以停他水电。”
为什么那么多年过去了,小区还不完善用电的基础设施配套呢?
这位负责人说,十多年前已向镇政府支付了150万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建设合规变压器以及纳入城市供电网络的相关费用。但东平镇相关负责人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委委员茹开柱表示,该开发商一直以“无钱”这个理由来拖着政府的协调工作。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委委员 茹开柱:
“我们看看有什么更新的政策,针对问题小区的用电问题,有没有什么政策支撑,将总的费用降到最低,再由开发商出一部分。”
按照相关规范,临时水电只能在施工时使用,不能成为交房的条件。所以这个开发商当初是怎么交楼的,我们不清楚。关键是开发商未完成基础设施,搞到小区时不时停电,然后只是需要赔3000元给业主?现在开发商口口声声说已经交齐费用,但镇领导又是另一种说法。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是不是很难?如果真的像镇领导所说,开发商一直不肯交钱,那是不是拿它一点办法没有呢?就由得它一拖再拖,拖到现在?2015年到现在,8年。惨的是这个小区的业主,用着临电,看着神仙打架,看足8年。让人最好奇的是,为什么镇政府对这个明显违规的开发商,这么好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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