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的欧女士向《维权超给力》反映,去年4月份她到泉州福兴妇产医院做产后康复治疗,被医生按摩后,肋部剧痛,拍片显示肋骨骨折。欧女士认定医生非法行医将她弄伤,要求医院赔偿。但医院坚称,欧女士骨折与医生的按压没有因果关系,双方闹上法庭。
“由于两次拍片检查相隔三天,医院事后认为我是在此期间受伤的,跟之前医生的治疗没有关系,我觉得很荒谬。”
欧女士与篮医生的微信对话
“给我做治疗的人都不算是个医生!非法行医把我肋骨弄断了,居然还要强词夺理说跟他们医院没关系。”
“因为医院诊疗不规范,没有留存我的病例,导致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因果关系。最终我自己承担后果,医院反倒一分钱不用赔。”
“鉴于医疗技术的复杂性、医疗活动的专业性等特性,医疗纠纷中医疗单位有无过错需要借助专业、权威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后一旦发现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受害者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医疗机构必须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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