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工作人员在组织喻老先生(左)和商家代表进行调解。消委会供图
今年4月28日,喻老先生来到柳州市消委会反映,说他2019年4月在柳州一家商场花费5999元,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当时,商家向他推荐了一款“电视碎屏返现保”的保险,告知他,在三年保质期内,如果没有发生碎屏维修,这笔保险款将全部退回给他。喻先生交付770元保费后,商家在一服务工单上注明:“返现保三年770元”。
今年4月,喻老先生到商场要求商家兑现他们三年前的承诺。结果得到的回复是,要他再购买一台同等价值的电器才能将这笔款用于抵扣。喻老先生顿时傻了眼,明白自己踩“坑”了,于是,便求助消委会。
由于喻先生仅保留有服务工单,缺少保险协议、购买电视发票等相关证据,消费维权存在一定难度。
5月5日,消委会向商场发出促进协商和解函,并向商场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商场同意退回喻老先生770元。
柳州市消委会提醒大家,购买家用电器等大额商品时,一定要保存好正规发票、购物小票、在线交易记录及其他购物凭证。若商家有其他口头的售后保障和承诺,要向商家索要相关凭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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