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唐阿姨反映说,她想要办安置房产权证,结果遇到了一个“无解”难题,征收实施单位要求她去社区开具一张母亲的“无业证明”,社区回复她无法开具,这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办安置房产权证
被要求开具母亲“无业证明”
唐阿姨说,2012年她父亲名下的公租房被征收。2018年,一家人回迁到了如今的上渡新苑二区小区,在补了10多万元购房款后,拿到了这套安置房。
唐阿姨说,她也第一时间带着征收材料和父亲的遗嘱书前去办理,但却被征收实施单位告知,缺少一份证明。
唐阿姨说,社区并不愿意出具这个证明,这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需“无业证明”
证明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对此,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优惠政策。唐阿姨要想为父亲名下的这套安置房办理产权,就需要证明唐阿姨的母亲此前没有享受过相关的住房优惠政策。
唐阿姨表示,母亲早在2003年就已过世,户口本上的职业一栏为“无职业”,她也打印了母亲的“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证明”,证明没有单位为母亲交过社保。
工作人员
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户口簿上面不一定能看得出来。
对此,唐阿姨所在辖区的洋洽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为居民开具无业证明的业务。
事情了解到这,唐阿姨的办证之路被一张“无业证明”卡住了。记者随后将情况反映给了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管局工作人员帮忙向征收实施单位进行了了解,确认需要该证明,并且的确是由社区开具。
随后,记者也将此事反映给了上渡街道,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会与社区沟通此事。关于唐阿姨是否能顺利办下不动产权证,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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