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顺德北滘的李女士
向我们寻求帮助
说他们家在小区受到了不一样的待遇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女士住在位于北滘的居宁小区,他们一家每次开车出入自家小区,都需要登记,然后才能人工抬杆,而其他业主则是畅通无阻,和李女士一家的情况截然相反。
为什么同小区不同待遇呢?这一切还要从李女士一家欠下的“10年物业费”讲起了。
按理来说,物管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该交钱。但李女士就说,一是对物业服务“感知不到位”,二是物业多年来没找过李女士一家交物业费,所以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今年4月14号,物业发来了一张“缴费通知单”,上面写着李女士一家从2013年6月到2023年3月,一共欠了20100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2013年6月到2016年7月是150元/月;2016年8月到2023年3月,是180元/月。
而欠费就导致了李女士一家的车辆无法在物业登记业主车牌,出入受限。
对于这个物管费,记者找到了几位业主,他们都是按时交物业费,对于物业的管理他们也是认同的,有业主就表示当时物管公司入驻是走过流程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物管,负责人就表示当时是业委会邀请过来的,主要负责小区卫生、绿化、出入口管理等工作,目前整个小区就只有李女士一家没有交物业费,至于为什么10年来一直没人上门催缴,是因为物业公司在2018年换了一个老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物业表态,可以减免李女士5年的物管费,从18年开始交,在记者的协调下,物业负责人也说愿意和李女士一家再次协商。
律师 蔺存宝:
10年的欠费,我们倒推3年范围内的没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物业公司还可以主张要求业主补。超过3年的,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物管只能向李女士追缴6480元。不过说实话,180元一个月的物管费,包含了卫生、绿化、出入管理,并不算贵。而且按照李女士自己所讲,她其实知道要交物管费,只是有邻居不交,她也不交,这种心态本来就有问题。
物业是按流程进驻的,那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用就是名正言顺的。李女士如果对于管理有建议也可以去反映问题,大家按照物业服务合约来办事,希望双方能够尽快解决纷争。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