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无情
安全有方
孩子玩火非儿戏
家长可一定要监管好啊

近日,湖南永州一工厂仓库发生火灾。消防员赶赴现场后奋力扑灭火灾,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公共视频后发现,此次仓库起火竟是几名小朋友用打火机点燃废弃品所致。“熊孩子”玩火十分危险,除了起火的湖南永州仓库,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熊孩子”玩火造成的火灾事故:3月9日凌晨,贵州铜仁一小区单元门口的4辆摩托车突然起火。经调查,火灾是由3名学生玩火导致。根据车辆受损和折旧情况,车主和学生家长达成赔偿协议,由学生家长向车主赔付共5100元。
3月10日,江西上饶一幼儿园突发火灾,玩具屋内的玩具全部被烧毁。经调查幼儿园内公共视频发现,这场火灾是由3名小学生玩火引起。消防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而家长承担了所有赔偿。

为了孩子的安全,也为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与公共安全,家长们务必教育好孩子:1.正面直接地教导孩子不能玩火:找出日常生活中容易引发火灾的物品,向孩子展示其正确使用方式及用处,同时说明物品危险性,让孩子明确知道如何正确使用这些物品。2.通过视频、游戏等方式加强孩子的记忆:与孩子一起观看火灾宣传视频和相关的动画,结合游戏的方式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家长和孩子一起讨论安全知识,让防火意识逐渐渗透到孩子脑中,加强孩子们的安全记忆。3.以身作则,减少家中起火源:孩子的模仿能力比较强,家长往往是孩子的模仿对象,所以家长们以身作则非常重要,例如不乱丢烟头、遵守防火条令条例、厨房开火不离人、火柴火机存放得当等。4.教育孩子掌握正确的自救方式:一定要教会孩子初步掌握火灾发生时自救逃生的方法与技能,教会孩子正确拨打119报警电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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