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李女士一家人曾看中了某楼盘的一处商品房,随后与开发商签订了预购协议。而当他们去交首付款时,竟被告知预购房已经被卖掉了。
2022年10月4日,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缴纳了十万元的定金。李女士一方承认由于疫情影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缴纳首付款,但他们已和开发商说明过原因,并协商延迟支付的时间。据李女士的弟弟李先生说,开发商对此曾明确表示同意。
他也答应我们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按照他们的方案,我们先交30万元的首付,剩余的1月份来处理。
然而2022年12月30日,李女士等人来支付首付款时,却被告知他们认购的房子已被卖掉了。但紧接着2023年1月4日,他们又收到了开发商的催签函,要求在3日内到售楼处办理签约付款手续,否则不退还定金。
李先生说,他1月5日前往售楼处办理手续时,却无人接待。调解小组与李先生等人来到了该楼盘的售楼处核实情况。售楼处置业顾问表示,李先生一再拖延签约时间,如今开发商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也符合协议条款。
对此,法律人士认为,开发商方面存在
置业顾问表示,售楼处的负责人不在现场,暂时无法给予李先生等人进一步的处理方案;若李先生等人有异议的话,可走诉讼途径解决。鉴于此情况,律师建议可以多渠道化解纠纷。
调解当天下午,调解小组将情况反映给了福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督管理的张处长在了解情况后,将该楼盘售楼处负责人张经理约到了现场进行沟通。张经理现场出示了商品房网上备案信息截图,表明李先生等人认购的商品房还处于未出售状态。
现场,张处长对于开发商的回复方式提出了批评,也对李先生等人的不及时履约行为提出了批评。张经理承认置业顾问话术可能表达有误,该处房屋并未出售,还可以继续履约,但交款时间拖延过久,先前约定的优惠要取消。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调解结果:双方都有让步意向
调解现场,双方都有愿意让步的意向,但具体方案还需要私下协商,张处长也表示会持续跟进此事,促成和解。截至节目播出前,房管局回复调解小组,开发商已向上级申请,争取按原协议履行。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在购房意向明确的情况下,希望买卖双方各自让步,并且让利,促进交易达成。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房前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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