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宾女士反映,家人吃了面包店售卖的过期吐司后,出现干呕症状,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据宾女士介绍,9月23日中午12时15分,她在南宁凤翔路一家名为“红林上品”的面包店花11.5元购买了一份全麦吐司面包。店员称生产日期为9月22日,24日晚过期。宾女士没再细看便直接付了款。
▲宾女士购买吐司的小票。受访者供图
▲外包装显示,吐司有效期至9月22日上午7时14分。受访者供图
宾女士的丈夫和儿子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丈夫有一项肝功能指标异常,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宾女士认为,不排除丈夫因食用过期吐司导致肝功能指标异常的可能性。她要求该店承担全部责任。
宾女士说,9月26日,该店店员和两名自称“莫总”“莫副总”的人约她见面,对方称可以给她一次性赔偿5000元,但她没有接受。此后,该店未再理会此事。
10月1日,记者来到该店,店员称自己刚到该店工作几天,不清楚具体情况。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该店相关人员梁女士。
梁女士称,针对过期食品还卖给顾客的问题,在没有证据前不要乱说,这对商家是一种伤害;第二,吃完吐司后肝功能异常,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不可能马上出现肝功能异常情况;第三,此事涉及敲诈勒索,上升到法律层面,已交由集团法务人员处理。
记者还想继续核实其他情况时,梁女士已挂断电话。
9月28日下午,记者向广西12315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已受理,将转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相关部门将于10个工作日内答复。截至10月2日,记者未收到答复。
吃下过期食品是否会引起肝功能异常?
10月2日,记者采访了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肝胆外科李泉医生。李医生认为,
▲宾女士购买的吐司表面已有霉点。受访者供图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庆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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