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为切实解决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与江苏省政法委、江苏省法宣办、江苏省法学会等多部门协作联动,在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以及《明理说法》栏目联合推出 “典”亮幸福系列报道,用身边案例带您深入了解法律问题!
小区内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
楼道内随意停放电动车充电
以上两种行为
堪称小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最近,南京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一小区采用新技术,这种技术能够帮助消防部门和物业,有效地监管乱停车和乱充电的行为。
在南京秦湾景区小区新园的消防车通道上,停放着一辆白色私家车。随后,消防车道占用监测系统已经发出提示音。当车主将车辆驶离这一区域后,提示音随之消失。
该系统同时还会给物业公司的值班人员发出提示报警,收到信息的物业保安会赶到现场处置。
小区的单元楼电梯内还加装了一套“电梯禁入电动车报警系统“,当物业人员将一辆电动车推进电梯轿厢时,报警系统立即启动。
南京市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沈靖翔介绍,系统一旦发现电动车进入电梯后,会直接锁死电梯门的开关键和上下行键,同时前端进行语音通报,只有把电动车推出轿厢,电梯才能恢复运转。
消防工作人员表示,在小区的实际管理中,乱充电和乱停车的现象很常见,新安装的技术系统可以帮助小区物业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管理,但小区的治理最终依靠的还是广大业主的自觉。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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