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号下午,南京江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坐在机动车道上,脸部受伤,电动车倒在一边。男子自称姓李,是被一辆轿车撞倒,轿车随后逃跑。
120将李某送到医院救治。根据李某的描述,交警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然而,在调看事发地公共视频后发现,事发时没有任何车碰过李某。
当时李某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周围没有任何机动车,李某骑车行驶路线歪歪扭扭,随后自己摔倒在路上。
民警赶到医院 ,此时李某伤口已经包扎好,身上有酒气。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承认自己喝酒了,但是喝得不多,他还是坚持称,自己是被撞倒的。
在看到公共视频后,李某才表示,自己可能因为喝多了对事发时的情况记忆模糊,以为是被撞。经呼气检测,李某酒精含量达13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警方对李某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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