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谢先生向信网反映,他通过青岛奋向明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城阳区清华园小区租一间卧室,合同到期后,该公司以“电费还没有计算清楚”为由暂时不退押金,谢先生多次通过微信与该家公司财务人员联系未果。青岛奋向明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赵经理表示,对谢先生租的这间房源有印象,但没退押金一事并不知情,赵经理称会尽快向负责该房源的相关人员核实情况。
今年7月9日,谢先生通过58同城找到一处符合心意的房源。该房源位于城阳区清华园小区,由青岛奋向明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我暑假想短租,这家租赁公司属于二房东,刚好房屋主人与这家公司的合同也快到期了,所以签下了合同。”谢先生介绍,合同日期约定为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8月20日,每月租金900元,水网及物业维修费100元,押金1000元,一次性交了2455元,“合同在房屋租赁押金一栏注明,出租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房屋租赁押金,然而现在超出期限十多天,我迟迟没收到押金。”
信网从谢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第六条其他费用条款标有承租方承担电费的约定。“8月份电费我确实没交,因为公司财务称会从押金里面扣除电费,在退房时,我也按照对方公司要求拍了视频,以证明没有损坏房屋。”谢先生说。
随后,信网根据青岛奋向明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电话联系到该公司的一名赵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谢先生租住的房源有印象,但由于公司下面各房源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负责,因此他对谢先生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每月电费会于下月5号由青岛供电公司出具账单,账单出具以后公司财务会从押金中扣除电费,我们需要向相关人员核实谢先生的具体情况,在没有任何违约和纠纷的情况下,会马上退还押金。”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表示,当消费者与房屋租赁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业已终止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消费者退还押金,否则就构成违约。另外,曹律师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房产中介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签订合同时,也要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保存好合同原件、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若出现纠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房屋租赁公司退还押金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9月9日晚,谢先生向信网反馈,青岛奋向明天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押金退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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