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寨县公安局结合“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全链条打掉一个“产、运、购、销”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散支烟14万余支,烟叶13384.8千克,烟丝339.15千克,切烟丝机3台(套),涉案价值资金流水680万余元。
今年5月26日,城南派出所接到鹿寨县烟草专卖局移交的非法经营卷烟线索称:市场上有人非法兜售假冒烟草制品,请公安机关及时查处。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对线索进行摸排,经初步研判发现,辖区一男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经办案民警对物流、资金流信息进行深入研判、梳理后,掌握了窦某均(男,52岁,鹿寨镇人)发展多名下线进行层级销售和其上线陈某镰(男,48岁,贺州市人)等相关线索。
专案组对涉案人员信息、物流信息等进行深度研判后,逐步锁定以窦某均、陈某镰为首的非法经营假冒烟草制品团伙。
在大量实地调查和综合串并研判的基础上,民警基本掌握该团伙的整个烟草经营链条及人员活动规律。
办案民警先后在柳州市区、来宾市忻城县、鹿寨县等地成功抓获窦某均、陈某镰、叶某松(女,49岁,贺州市人)、潘某燕(女,46岁,鹿寨镇人)等12名涉案嫌疑人,查获散支烟14万余支,烟叶13384.8千克,烟丝339.15千克,切烟丝机3台(套)。
目前,韦某凯、陈某镰、窦某均、吴某恒等12名涉案嫌疑人均已被依法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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