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他留下包没?
王先生 失主:没留下包。
民警:那就不是拿错了,包在哪放的呢 ?
王先生 失主:包在这儿放着呢?
民警:在铺上放着呢?
王先生 失主:对,然后我坐在这里充电。
民警:你坐这儿充电?
王先生 失主:对,就这个位置。
民警:那他拿包你就看不着?
王先生 失主:我这样,我是这个样子。
高天宇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民警:失主自述自己的背包里有公司配发的价值一万元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而且里面有很多重要的工作资料,一旦丢失、泄露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民警经询问得知,当天7点左右,王先生在洗漱完后将背包放在了铺位上,自己则坐在走廊旁的边座上给手机充电。淄博站开车后,王先生发现自己放在铺位上的黑色双肩包不见了。民警排查走访时,一名旅客说曾看到一名身材高大,穿着白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在淄博站下车时拿走了19号上铺的黑色双肩包。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民警:由于王先生的铺位刚好处于视频边缘区域,记录仪画面中只能看到,在王先生铺位附近有一只手快速地从上铺拿走了一个黑色双肩包。
根据王先生回忆,确实有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和自己一同在北京丰台站上车,并且就睡在自己对面的中铺。乘警支队刑警大队的侦查员随即调取了这名男子上下车站的公共场所视频。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民警:我们发现这名男子在进站时只背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而在出站时,手上却多了一个黑色的双肩包,并且这个黑色双肩包的特征和失主王先生所描述的一致。
7月15日,办案民警拨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电话,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对自己实施的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通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张某交代,当天早晨列车即将抵达淄博站时,他注意到对面上铺边缘有一个黑色的双肩包。在观察周围没有其他旅客后,他便临时起意将背包拿走直接下了火车。
7月18日,张某带着盗窃的黑色双肩包到北京车站派出所进行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铁路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宇 包头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刑警大队大队长: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财物尽量贴身存放,避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如遇到财物被盗或遗失的情况,请立即报警或联系列车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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