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闹花灯 灯如海 人如海 两岸代代传古风 灯依旧 人依旧

福建民俗博物馆收藏有一件三级文物——清木雕人物博古图宫灯,高80厘米,直径60厘米,云角形,共六面镶框制成,用绢布作底,绘有人物故事、博古图案、卡子花纹等,优美别致,装饰华丽。
清木雕人物博古图宫灯
福建花灯历史悠久,泉州花灯是中国南方花灯的典型代表。唐僖宗年间,尚书左仆射傅实带兵入闽,驻于武荣(泉州府前身),在桃源建唐王宫,按长安结灯的礼仪祝圣天子万年,于是有了桃源点灯的开始。明代张岱著的《陶庵梦记》记载:杭州抚台曾委托泉州府尹和南安知县雇人精制花灯,并称赞说“穷工极巧,造灯十架,凡两年成”“十年不得坏”,可见泉州花灯工艺之精湛。泉州花灯以独有的刻纸、针刺工艺和料丝镶装技艺闻名海内外。刻纸灯不用骨架,全部用刻好图案的纸板拼成,再在镂空的图案内镶上玻璃丝,创造出八面通透、精美绝伦的刻纸料丝灯。针刺无骨灯则用钢针在制图纸上密密麻麻刺出图案,光源从针孔中透出,玲珑剔透、璀璨夺目。2006年,泉州花灯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游灯、斗灯、赛灯是泉州闹元宵的主要内容。斗灯,就是每家每户各自做一盏花灯,制作过程保密,元宵节当夜,街坊邻居相约在街巷游灯,大家一起评选出最漂亮的花灯。这一习俗流传至今,2008年,泉州闹元宵习俗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福州人对花灯也有着特殊情感。福州话中“灯”与“丁”谐音,买灯、送灯、闹花灯都寓意着“添丁”,灯多就意味着“丁旺”。在福州民间,“送花灯”是一项古老的习俗,童谣唱到:“正月元宵灯,外婆疼外孙,送来红红橘子灯,吉利又添丁。”至今,许多福州人搬迁新居时,还喜欢在阳台上挂两盏大红橘灯。 
福州著名女作家冰心在《童年的春节》一文中回忆说:祭灶时,她“最喜欢的是花灯了,有纸的,有纱的,有玻璃的,还有挂在梁上的走马灯,手里提的金鱼灯,祖屋的所在地南后街便是灯市”。
“十里春阴迷皓月,千家灯彩涌红灯”,璀璨的花灯,留住了不夜天,也留住了浓浓的乡愁。自2001年《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签订以来,马尾、马祖实现双向直航,人员往来愈加密切。每年元宵前夕,马尾和马祖互赠制作精美的花灯,“两马同春闹元宵”成为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品牌。两地同点花灯,似繁星点缀,如天上街市。2008年,“马尾马祖元宵节俗”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首例由海峡两岸共同申报的非遗项目。花灯映照下,“两马”民众同享元宵佳节,别具团圆意义,更添美满福气。48文物里的福(清木雕人物博古图宫灯)音频:00:0004:49点击上图开始纯享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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