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2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杨某和王某称,他们携带的300万元现金被人抢劫了。
由于携带的现金太多,杨某和王某担心卖家会抢他们的钱,或者进行虚假交易。为保险起见,二人决定,先由杨某拿着50万元现金在指定房间内和卖家见面,王某则带着250万元现金躲在酒店走廊的拐角处,见机行事。
卖家派的3个人来房间验钱时,杨某只给他们看了50万元的现金,买卖双方的第一次交易谈判没有成功。
双方老板协商后,司某让王某带着250万元现金回到房间,让卖家验钞。
没想到,卖家验完钞后找了个理由,提出要转到旁边的酒店去交易,因司某等人急需这批比特币,就答应了卖家的要求。
杨某和王某与卖家派来的人刚走出之前的酒店,就遭遇了抢劫。
警方从现场的公共视频中看到,杨某和王某走出钟山县某酒店还不到50米时,黑暗中突然出现一群手持棍棒的蒙面男子,冲向了他们所在的位置。
虽然因为遮挡,杨某和王某所说的抢劫过程在视频中无法看到,但大约20秒钟后,两名报案人装现金的提包和行李箱全都落在了这伙男子手里。
由于涉案数额巨大,为尽可能减少赃款的流失,贺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了专案组。
根据王某用手机拍摄的交易现场视频,警方很快锁定了其中的一名卖家,陆某。通过追踪陆某乘坐的黑色面包车,警方掌握了他的行踪,并在家中将其抓获。
在审讯中,陆某对自己伙同其他卖家和蒙面人抢劫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他们的幕后老板陈某,以及其余十几名嫌疑人的身份和去向。
根据陆某提供的线索,警方立即对其余的嫌疑人展开追踪,通过摸排和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经过36个小时的努力,贺州警方将此次特大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追回赃款2463600元,其余50多万元赃款已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购物、赌博和偿还债务。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 普通人是否可以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相关法规对虚拟货币是如何规定的? A: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在监管政策层面,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其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态度,但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来看,对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并非一概否定,而是只有违背公序良俗的交易行为,才是无效法律行为。也就是说,我国虚拟货币监管政策明确否定了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但并未否定虚拟货币作为民法中财产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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