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楼顶属于公共区域,一旦出现渗水的情况,应该由小区的物业或者是动用维修基金来修缮,可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西山花园小区的居民崔胜利遭遇到的情况却有些特别。这不,一年多了,他房子渗水的事儿,一直没能解决。
记者来到保定市满城区西山花园小区A区18号楼1单元402住户崔胜利的家里,看到两个房间窗户的位置有明显的渗水迹象,导致房顶以及墙面漆面出现了脱落。
据崔胜利介绍,这个房子入住12年了,从去年开始就出现了渗水问题,但是在维修的过程中发现,楼上的楼顶区域是联体小院,买房时是赠与给五楼业主的,从去年发现漏水后,他找到物业,物业说让五楼给修,五楼说他不要小院了,这让他弄的不知道找谁了。
崔胜利说,在维修问题上,他跟5楼住户协商多次也未能达成一致,甚至双方还因此产生了矛盾。
楼上的住户说,居民们所有的太阳能都在她家房顶,阴天下雨排水也都要经过她家平台,她认为这平台是大家的,不是她个人的。要是单从属于买房时赠与她的空间这一点上,就需要她个人维修,她无法接受。
那么对于楼上住户这种说法,物业什么态度呢?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说,这个区域出现渗水,他们只能协调相关住户进行维修。不过,有律师表示,作为物业,也可能涉及维修责任。
律师白娜给出解释:
五楼的权益属于谁,如果说开发商把五楼的平台赠送给了个人,属于五楼的住户占有使用,那么对于五楼的平台维护维修就应该由五楼的住户进行。
如果五楼的平台属于明确地说放弃了,那五楼的平台属于楼顶的一个公共空间,如果没有个人对它享有权益的话,在公共空间发生的损坏,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和修理,当然如果符合启用公共维修基金的话,物业可以提出去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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