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监管更细化!不得暗示保健治疗功能、必须放大警示信息
固体饮料分为8类,包括风味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和其他固体饮料。常见的奶茶粉、果汁粉、蛋白粉等都属于固体饮料。
此次《公告》明确规定,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此外,《公告》还要求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工作人员贾继满表示,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固体饮料,比如蛋白类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等,还应在同一版面用文字特殊提醒: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避免消费者对饮料的功效产生混淆。此前,固体饮料“伪装”成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贾继满介绍,按照《公告》要求,在产品标签和宣传资料包括说明书上,不能用文字或者图像明示或者暗示本产品适用于某一类特殊人群,也不能根据产品名称或者原料名称,来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保健等功能。
为了减少浪费,此次《公告》决定,固体饮料生产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材料在2022年6月1日前未使用完毕的,可以延期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大家在选购产品时务必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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