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区地下停车位,一直没有交付使用,当要启用的时候,物业却给通知要补缴2019年2月以来的停车管理费。近日,宝鸡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视频链接:【小里帮忙】私人车位成公用,业主:未通知交付为何要补交管理费?
王女士2018年11月7日,在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金域中央一期(三迪金域蓝湾小区)购买了一车位,价位为9万元。购买以后因为其去外地一直不在宝鸡工作生活,等今年想使用自己的车位时,陕西艾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艾邦物业)告知其需要缴纳2019年2月以来,将近3000元的停车位管理费,每月100元,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王女士:购买车位一直未使用 需补缴管理费不合理
记者来到行政大道与光明西路交汇处的三迪金域蓝湾小区调查了解此事。
“我全款花了9万元购买了小区地下车位一个,一直在外地忙没有启动,回到宝鸡以后就想使用,谁知物业要告知我补缴之前所欠的管理费。我从购买到现在地产公司和物业都没有给我通知收车位,我还是从邻居那知道的早在2019年车位都已交付了。物业告知我,小区车位是统一在2019年2月份交付,物业这边没有通知业主,都是由地产公司来通知,但是时至今日,我没有收到三迪地产或艾邦物业的任何形式的通知,书面、短信、电话等都没有。”
王女士说,在此期间我每次回小区停车,都是按照临时车进出交费的,且这几年时间里,我的车位也在被其他停入的车辆使用着,“那物业是不是应该给我给一部分我的车位被使用的补偿费用呢?”
艾邦物业:车位交付由地产公司负责通知业主
记者来到陕西艾邦物业公司三迪金域蓝湾物业办,物业陈姓经理向记者表示,地产的所有车位交付使用都是有地产公司方面来通知,售卖的时候与业主也签订有相应的协议合同。小区的地下车位是于2019年2月份统一交付使用,2022年以前收费是执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每月100元收取,从今年以后,我们开始执行新的“一费制”,停车管理费空置每月是按照60元/车位收取。
艾邦物业陈经理(左一)
陈经理表示,王女士的情况其与她已经经过多次沟通和解释,车位的交付通知是三迪地产公司来通知业主的,至于王女士自己不知道“车位统一交付”相关通知,其不是很清楚。但是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我们负责车位的后期管理和收费收取,之前车位有空余的,被其他业主使用也是正常情况,未给其他车主进行租用等。
三迪地产公司:无书面文件通知业主
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门王经理表示,车位没有产权,因此并无书面文件通知业主交付车位,客户多的情况下销售会在朋友圈或者短信发布交付时间,客户少的情况下会个别通知,如果客户没有看到,后续产生结果由业主自己承担,作为销售应尽的业务和工作已经完成,针对王女士因错过交付产生的车位管理费,不归开发商公司管理,其应与物业公司协商。
律师:车主无需承担车位管理费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对车位管理费的收取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车位管理费的收取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约定的事项,物业公司能否收取以及何时收取,均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赵良善表示,如果王女士未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关于车位管理费的合同,并且未实际接收车位,那么王女士就不需承担2019年2月以来的车位管理费。至于王女士是否实际已接收停车位,不以开发商在朋友圈里公示交付为准,因为开发商正确的交付车位方式应是先书面通知车位购买人,只有无法通知到车位购买人时,才能公示交付,而非直接敷衍地公示交付停车位。
如果开发商未书面通知到王女士接收停车位,加上王女士未实际使用其车位的,王女士则不需承担2019年2月以来的车位管理费。除非开发商以合理方式通知王女士接收车位,而王女士拒收车位时,王女士才承担2019年2月以来的车位管理费。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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