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在北京路龙腾大酒店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只宠物犬在路中被撞,卡在了车头保险杠处。
事发现场:“狗狗,你可不要这样。”
从路人拍摄的视频中宠物犬只露出了头和部分四肢,身体的绝大部分都被卡在了车头保险杠内,嘴巴也不时的滴血。焦急的狗主人则在车前不停的哭泣,一边安慰小狗,一边忙着打电话。
附近保安:“反正撞击的声音‘啪’的一声,我在里面坐着,吓的有人围观我就出来看了一眼。”
事情发生后
狗主人不断地进行求助
几分钟后民警也来到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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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树头派出所民警 黄泽林:
“大概用了一分多钟,就把狗救出来了。狗主人说她在提包的时候,没来得及牵狗绳,狗就跑到了机动车道,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
民警介绍,宠物狗被救出后,头部和口部流血,脚部也有出血,看上去伤情比较严重。因为事故是由狗主人未牵绳引发,警方判定狗主人负全责,并赔偿出租车司机相关的修理费用。
而在该起事件发生后
相关话题也冲上了网络热搜
除了心疼宠物犬
网友们也对遛狗不栓绳的行为
进行了谴责
市民:“你不拴着,狗是跑着的,车是动着的,你怎么一下子刹得住。万一它突然过去,你怎么刹得住。”
市民:“前两天我看到一个视频,就是两个狗去咬那个小孩子,狗的话我觉得还是给它看好一点吧。”
市民:“这个狗本身它就是那种,它智商肯定是不如人的,我觉得你既然是它的监护人,你就要起到你的责任。”
律师介绍,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上海市海华永泰(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殷卫公:
“除非是有人去逗狗啊造成的损害,可能就由这个被侵权人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是正常的行驶的车辆,或者是行人,这狗突然跑了过去,造成对方损害的,基本上都是(狗主人)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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