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女士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称,今年9月8日,她从长沙中升仕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路虎车,可次日车辆就发生故障,张女士的父亲在驾驶过程中车辆突然熄火,全车无法恢复启动,到目前为止该车已经发生了两次类似故障,至今没有修好,张女士要求退换车。
“如果说第二次,我在交通事故当中死了呢?这个事情你们怎么去负责?只是因为没有车损人亡,所以你们就把这个事情描述得很简单、很小。他在熄火的时候,连双闪都打不了,整个车子前后没有任何的灯。如果在高速上,后面是个大货车,绝对是车损人亡的。7天里面出现2次质量问题了。”张女士表示。
9月22日下午2点多,车主张女士来到了长沙中升仕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协商,张女士表示眼前这台车是她今年9月8日才买的,可连续的两次行驶过程中熄火,且无法恢复启动,让她至今心有余悸。
“我是9月8号提的车,提车的第二天,车子就出现完全失效,在一个转盘的中间位置,突然它就停在了马路中间无法启动,后面的车子一直在催,但是我的车子连双闪都打不了。在驾驶过程中,突然紧急制动,对我的安全方面造成了非常大的隐患。”张女士表示。
张女士表示,9月9日当天,驾驶该车的是她的父亲,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后,路虎厂家的救援车辆将车送到了就近的一个4s店维修,9月10日,张女士被告知车辆维修好了,可到了9月15日,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第一次维修后的第四天,车子又烂在了道路的正中央,同样的问题,车子就是完全失效,一点反应都没有了,是在晚上,车子连车灯都没有,所以我当时非常的害怕,我要求把车给退掉。”张女士表示。
随后,车辆被送到了长沙中升仕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至今,张女士也没能取回自己的车辆,那么车辆为何如此频繁的发生故障呢?记者联系了4S店的相关负责人。
“现在查出来的问题就是48V小电瓶可能是需要更换。”长沙中升仕豪汽车销售服务相关负责人胡经理表示。
记者通过路虎汽车出具的“DTC摘要”(维修清单)中显示,该车因48V轻混系统故障引发了车辆十多项故障,但4S店表示,目前这些故障达不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退换车条件。
记者调查了解到,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虽说这个事还没有到达三包退换车,但是这个对我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至少这个车子我现在是不敢开了,有心理阴影。我希望他能够给我退车,如果实在不行,就给我换一台车。”张女士表示。
律师建议,张女士可以先行维修车辆,如果再发生类似的故障,可以申请退换车,如果满足退还条件,汽车厂家拒不执行,可以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S店作为汽车的销售方,有维修的义务,车子还在三包的期限以内,如果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的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汽车零部件的时间,修理者应当自第六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提供交通的补贴。”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皮永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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