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落在长沙天心区湘江畔的印湘江小区,物业管理费为3.8元/平方米,放在整个长沙都属于靠前的水平。但是在家住印湘江二期的邹先生眼里,这笔高昂的物业管理费交得可并不值当——由于下雨天车库路面湿滑,导致自己的爱车打滑失控最后撞墙,然而事情发生后,物业方却总是避而不见,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复,这让邹先生感到十分气愤。
面对邹先生的质疑,物业人员表示将会把事故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然后双方再来协商处理事故。然而从5月4日事发之后,物业方面却再也没有就此事和邹先生有进一步的沟通。
对于物业的态度,邹先生感到非常失望:“根本就没有把业主的事情放在心上。没有为业主负责、为业主服务的态度。我们毕竟交了这么贵的物业费,3块8一平米,本身就是想要去享受一个比较好的服务。但是物业的态度、物业的处事原则会让我们作为业主很失望。”
随后,记者和邹先生一起再次前往物业管理办公室。针对此事,一名物业管家承认,事发时物业方面确实存在疏忽。不过在事发前,物业已经采取措施,尽力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首先,地库的除湿系统我们是打开了的,保洁人员也是安排了的。然后当天,负一楼的地毯我们也是铺了的,我们也是考虑到了这些。”
这名管家的说法并没有得到邹先生的认可。邹先生认为,既然打开了除湿系统,为何车库路面依旧满是水渍?对此,该管家只表示会将邹先生的意见向上反映。“这个事情在我这个层面是解决不了的,如果您需要沟通的话,我约我们经理和您面谈。”
对此,为民热线律师团成员彭震律师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该事故中,如果物业公司的确没有设置警示标识、而且没有及时清理车库路面的水渍,导致车辆打滑发生事故,物业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如果确认车辆没有安全性能的问题,车速是正常范围之内,物业公司的责任会更大一些。”
彭震建议,邹先生可以在和物业公司保持协商的同时,将此事向所在社区、街道和住建部门投诉、反映。如果最后仍然协商不成,邹先生可以通过固定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热线记者将问题反馈到天心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后续情况《为民热线》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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