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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车主拖欠6000元停车费迟迟不付 结果被起诉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23-03-30

近日,车主王某因拖欠停车费被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向该公司支付停车泊位费用6168元及逾期付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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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2019年12月3日至2021年9月23日,我市一小型汽车登记人王某,在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287次,累计欠付停车费6168元。该公司多次向王某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是有限的公共资源。为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并就停车泊位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时间进行了规定与公布,同时委托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该公司在经营管理的城区道路停车泊位路段设立了收费告示牌,告示牌内容清晰明确,足以形成停车服务合同的要约。王某将小型汽车停放在该公司经营管理的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上的行为系对要约作出承诺,双方之间成立了合同关系,且该合同关系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


王某未按照约定支付停车泊位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法院对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王某支付停车泊位费用及按照起诉时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计算,时间从起诉之日即2022年1月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费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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