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李先生通过电话预订了一家民宿,到店准备办理入住时,却被民宿告知“没有房间了”,由此引发了一场纠纷……
消费者:
通过电话预订成功两个房间
李先生以每间260元的价格,在永定土楼景区的一家民宿预订了2个房间。他强调,当时已告知民宿方到达的时间,但当晚抵达民宿时,却被告知“没房间了”。
李先生认为,民宿方应该承担他们一行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费500元。而民宿方表示最多只能赔偿200元。双方自行协商无果,于是向永定区司法局湖坑司法所申请调解。
民宿方:
升级更高标准的民宿 并补差价
民宿方表示,当时已经为李先生提供了房型升级的替代方案,但对方不愿接受,并坚持要求赔偿500元。
湖坑司法所所长苏波认为,确实是民宿方有错在先,应适当做出让步。
另一边,李先生认为,自己打电话预订时,双方就价格、入住时间进行了沟通,就是预订成功,民宿方不能以“打不通电话”为由,将自己的房间安排给其他客人。
当时如果不是老板说,来现场下单会便宜点,我就直接在平台下单了。
民宿方把你的房间升级,也算是他的补救方案,以后在处事时,希望你可以稍微冷静点再进行沟通。
在调解员的劝解下,双方愿意做出退让,调解员组织双方再次面对面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民宿方赔偿李先生398元,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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