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凭空多出四家公司,而且每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少的有200万,多的甚至有300万,这等好事,发生在宁德的雷先生身上,但他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雷先生说,今年7月3日,他在找工作的时候,在“天眼查”查到自己名下有四家公司,都是做电子商务的。刚开始,他觉得可能只是刚巧和自己同名同姓,因为在宁德,与他同名同姓的人,确实有不少。
那么,到底是谁盗取雷先生的身份信息,去注册这四家公司呢?这四家公司又有什么关联呢?这时,雷先生想到了一个细节。
雷先生说,按道理,即便丢失的身份证被冒用,也不能仅凭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就轻易注册了四家公司,而且这几家公司注册的时候,自己根本不在宁德。雷先生说,这件事情,让他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产生了很大的担忧。
那么,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雷先生的身份信息是如何被冒用后注册了这四家公司的呢?7月17日,记者陪同雷先生从福州赶到宁德,来到其中两家公司的注册登记机关——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
得知雷先生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用于注册公司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了解到,雷先生名下的宁德市陶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宁德市伟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处于营业状态,注册资本均为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雷先生都只是股东。不过,7月3日,这两家公司均已被列为经营异常。随后,为了解其中详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致电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通过查询,还发现这两家公司的生产经营地,居然在同一个地点,均显示为宁德市蕉城区鹤峰中路葫芦花园,而且都是由江女士负责代办的。然而,雷先生并不认识这位江女士。为核实情况,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试着与代办人江女士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询问江女士是否在2018年代办了宁德市陶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宁德市伟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需要江女士来核实一下。
半个小时过后,江女士来到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方一见面,江女士表示,她确实不认识雷先生。
那么,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的行为,会有怎样的法律责任呢?《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代办人江女士以及她所说的另外一家上游的公司,在这件事中,是否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呢?广东国晖福州律师事务所欧桂萍律师表示,代办公司在未得到自然人亲自授权的情况下,将自然人的身份信息拿去冒用登记,这种行为已经侵权了,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目前,雷先生已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也已介入调查。那么,在生活中,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遭泄露、被冒用,莫名被注册多家公司,这时,又该怎么办呢?欧律师建议,被冒名后,也不要过于担心,毕竟被冒名的人,没有从事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首先要做的是,就是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如果发现自己身份证丢失的话,要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已经被冒用或者拿去登记注册公司的话,要第一时间去相应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欧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那么,针对雷先生提出的撤销名下的公司登记一事,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撤销登记之前,雷先生需要先进行笔迹鉴定。
经过协商,江女士同意支付雷先生其中两家公司的笔迹鉴定费用,接下来,雷先生也将到福州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那么,在这件事中,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形呢?
此外,雷先生表示,经过查询,他名下的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叫宁德市速强贸易有限公司和宁德市建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都位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目前,都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对此,欧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那么,日常生活中,我们究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呢?欧律师提醒市民,在生活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管是身份证,还是银行卡、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这些都不要随意透露给第三人,不要过多地在网上发布相关内容。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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