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在广西梧州,有网友发布一张图片,上面写着,行人不靠路边行走被罚款10元。交款状态是已缴款。
该图片一出,网友议论纷纷。都说“罚得好”,“在路中间走就应该罚”,也有人质疑,真有这样的罚款规定吗?
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自己不是当日值班民警,不清楚此事。但是,既然罚单可以打印,那就代表有这一规定。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介绍,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确实有相应的罚款规定,罚款也是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是在人行横道中行走,如果没有人行横道的话,是应当靠路边行走。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李律师建议,为了自身安全,在机动车车道行走的时候行人还是要靠两边行走,也不要横穿马路,这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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