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南万达华城28栋和城中万达广场10栋各有一家二手手机专卖店,通过在抖音、闲鱼等平台发布广告,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到店购买某品牌二手手机。商家在收款后,以消费者所购的手机为“测试机”或“解约机”、在信号不好等情况下会变成“板砖”无法使用为由,让消费者加价购买低型号的二手手机。
3月15日,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以《柳州多人买手机疑遭“套路”!记者暗访被认出:不卖给你,快走......》为题对此套路进行了披露,当即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有消费者反映,他还是未成年学生,却被诱导借贷购买二手手机,借款年利率更是高达120%。
图为柳南万达华城这家手机店最早的招牌
还有学生上当:
被诱导借高利贷购买二手手机
借1900元5个月要还2850元
“我是学生,因为没有多少钱才选择购买二手手机,没想到却被坑了。”在我市某职校读书的小黄今年17岁,在看了晚报的报道后,当即向记者反映,他也被柳南万达华城28栋那家手机专卖店坑了,不仅花高价购买二手手机,还被诱导借了网贷。
小黄说,他是去年11月在抖音上看到“低价销售某品牌二手手机”的广告,其中一款该品牌二手手机只要1500元,价格比同款新手机低很多。于是他加了对方的微信,对方就将柳南万达华城28栋那家手机店地址发给他,让他到店里购买。
图为抖音上发布的广告,IP属地显示为福建
小黄说,在签了合同付了款后,店员才跟他说购买的是“测试机”,遇到5G信号不好的时候,手机就会死机,无法使用,需要到店里刷机才能恢复使用,但刷机一次要500元,“我当时就提出退钱,但被拒绝了。”
“店员还吓唬我,又叫我加钱购买可以正常使用的。”小黄说,店员给他介绍另外一个同品牌二手手机,但因为“可以正常使用”,价格竟然要3700元,“我说钱不够,只有1800元,他们就帮我操作借贷了。”
“刚开始说每天只要3元的利息,办好后却变成了6元多。”小黄说,店员帮他借贷了1900元,共分5期还清,每期570元,也就是借5个月,本息共需还2850元,并要求每月28日还。
小黄分期还款,每期570元
“我已经还了3期,在每月28日前一天,都有人联系叫我还款,如不还手机就会被锁死。”小黄说,因为利息太高,他曾问过能不能一次性还清,结果被告知如一次性还清就属于违约,需要支付30%的违约金。
在“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和晚报对这两家“套路手机店”进行曝光后,小黄找到柳南万达华城28栋那家手机专卖店,却发现该店已经停止经营。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该店的营业执照已于今年1月5日注销。
律师说法:
未成年人不具备贷款资格
可主张只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借1900元5个月,本息要还2850元,其中利息950元,每个月要还190元,即月利率就达到10%,换算成年利率高达120%!
“柳报维权哥”特聘法律服务单位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维对此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如果未经批准,没有资质而从事借款业务,向不特定的公众放款收取利息,那就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借款行为无效,借款人可以主张只返还本金而无需支付利息。
如借款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借款不违法,则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保护上限的将不予保护。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贷款资格。本案中的小黄未满18周岁,他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借人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小黄没有约束力。因此,小黄也可以据此主张只还本金无需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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