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福建泉州鲤城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拘传行动,对多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拘传。
在当天执行的其中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吴某丽与申请执行人是亲戚关系,吴某丽欠了对方13万多迟迟未归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吴某丽,并将其拘传回了鲤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被执行人吴某丽表示,自己此次从国外回来并非是申请人所称的“衣锦还乡”,而是出于身体不舒服,经济上也确实不富裕,有心还款但力不从心。
经过调解,双方最后就还款金额达成了一致:本金和利息合计15万元,被执行人吴某丽当场还款2万元,剩余金额从2024年1月开始每月月底还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
行动当天,鲤城法院执行人员还对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原来倪某煌欠申请人有8.6万元,法院拍卖了其名下的一辆车,因为车子之前被抵押了,所以拍卖所得不足以还清欠下的债务。
被执行人倪某煌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债务。最终,迫于司法拘留压力,他提出一次性还款4.8万元的和解方案,申请人也选择了让步,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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