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恶劣。”13日,购买了鱼峰区碧桂园城央首府小区商品房的业主梁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称,在广西中庭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庭装饰公司”)为她装修房子期间,她曾向该公司设计师祁某交付了柜子、背景墙等货款3万余元,结果他收钱后迟迟没发货,经协商也未退款。该公司发现祁某的这一行为后将他开除,并表示本次事件与公司无关。记者与祁某取得联系,他却称自己在外地……这是怎么回事?
梁女士表示,去年11月13日,她与中庭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当时该公司的设计师祁某负责对接梁女士的装修事宜。此份合同显示,双方约定装修款35万元,工程期限为开工之日起90个工作日。
此后,梁女士家中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资金周转较为紧张,于是在今年3月,她与该公司达成协议,将装修总价降为30万元。不久,祁某以可帮助梁女士按成本价安装柜子、背景墙为借口,收取了梁女士3万余元货款。
“当时祁某和我说可以通过公司领导的关系,帮我拿最低价,我没想到他居然把我的钱卷跑了。”梁女士表示,当时其他装修项目正在进行中,自己并没有注意到柜子迟迟未发货,“今年8月份,中庭装饰公司让我验收房屋,我才发现没有那笔货款所包含的项目。”
9月份,祁某已不回复梁女士的微信消息
事发后,梁女士在微信上与祁某联系,对方没有回复。梁女士找到中庭装饰公司才发现,祁某已不在该公司任职。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她,这是祁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梁女士说,她曾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并未受理。曾有民警告诉她,警方与祁某取得联系,并要求其两日内致电梁女士,尽快解决问题。但她并未接到祁某的电话。梁女士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该问题,后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该局已督促中庭装饰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剩余装饰装修工程,建议梁女士与该公司协商或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与祁某通话
14日,记者通过梁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祁某取得联系。祁某表示,自己目前在浙江省处理资金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返回柳州。记者问祁某为何不发货,祁某称自己因为债务问题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向相关生产厂家转款。“离开柳州后,我微信无法登录,我又没有梁女士的电话,加之我因为无证驾驶被当地警方拘留,所以我无法联系她。”祁某表示,他将尽快还款,但未告知具体日期。
对于这番说辞,梁女士表示不接受。梁女士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我的装修问题。当时祁某是中庭装饰公司的员工,也是他的原因导致进度被拖延,该公司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15日,记者来到中庭装饰公司并采访了公司总经理助理罗先生。罗先生表示,此前公司与梁女士协商降低5万元装修款,减少柜子、背景墙等项目。“从合同上看,我们公司负责的项目已完工。”罗先生还表示,公司已告知消费者,付款转账必须通过公司公账。
“柜子的项目已经从总合同项目中剔除,应视为祁某找的私活。所谓的‘通过公司领导拿到成本价’,是他为了拿到钱而找的借口。该次事件是梁女士与祁某之间的个人行为,中庭装饰公司没有报警主体资格。”罗先生说,“事发后,公司曾要求祁某解决此问题,但他没有听从劝告。公司很快将他开除。”
对于梁女士的诉求,该公司并未答应。罗先生称,将尽力配合梁女士报警或者诉讼,并积极提供公司掌握的祁某的情况和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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