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个手机号,
就可以免费注册、使用微信。
而手机号涉及公民个人身份信息,
因此有不法分子
为方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打起了买卖微信号的主意。
近日,韶关乐昌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微信号,短期内非法获利数万元。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曾某非法盗窃他人微信号以及向他人非法购买微信号后出售牟利。经审查,曾某向他人非法购买微信号1795个,非法出售微信号262个,获利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无视国家法律,盗窃他人微信号以及非法向他人购买微信号后再出售,非法获利达5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曾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官提醒
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包含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就有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虚假购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勿点击不明网络链接,更不要因贪图小利出售购买个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账号。
大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
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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